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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度军医进修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
 

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有关文件精神,现将军医进修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通知如下:

一、 复试原则

坚持科学选拔、公平公正、客观评价、以人为本的原则,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,突出对专业素质、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,确保生源质量。

二、复试组织管理

(一)复试工作由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,并制定复试工作方案。

(二)各学科(专业)5名以上副高职务专业家组成复试小组,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。

三、硕士复试分数线

报考学科专业门类(专业)

总分

单科(满分=100分)

单科(满分>100分)

医学[10](含中西医结合)

295

44

132

工学[08](生物医学工程)

300

44

66

管理学[12](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)

330

54

81

 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,不再另发通知。

四、复试内容及分值比例

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六个部分,共100分,60分以上为及格,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。

(一)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外语听力测试,占复试总成绩20%

(二)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外语口语水平测试,占复试总成绩20%

(三)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专业知识笔试,占复试总成绩30%  

(四)            综合面试,占复试总成绩30%    

(五)            心理测评;(一票否决)

(六)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体格检查。(一票否决)

专业知识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。

综合面试着重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、科研能力和水平以及学生对本专业常见疾病的诊治处理能力等。

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%,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%

五、复试时间

复试定200842427日进行,其中24(周四)上午进行心理测评、英语听力考试和英语口语考试,25日(周五)下午进行体格检查。各专业复试时间以导师确定时间为准,报到时查看。

六、体检

    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体检,体检标准按《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》执行。考生体检时须交纳体检费用180/人,如发现未参加体检或冒名顶替现象,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。

七、复试办法:

复试原则上按120%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,达不到或超过此比例的按实际上线数量复试。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准考证,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(应届生带学生证),部队考生必需持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同意本人参加复试的介绍信(已提交过介绍信的考生除外)请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提前一天到解放军总医院干部处报到、验证和查看专业复试时间安排表。

:地方考生按公布招收的指标数录取。

地址:北京市复兴路28号解放军总医院(地铁一号线五棵松站下车,东南出口出站)。

电话:010-66936407

 

军医进修学院

二OO八年四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