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医进修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
一、总成绩计算:
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分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,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%,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%;
总成绩=初试总分×0.7+复试总分×0.3
二、计划内录取
军队生录取:
总成绩294分(含293.5)以上。
地方生录取:
男生:总成绩302分以上;(男生收录12名)
女生:总成绩311分(含310.5)以上; (女生收录6名)
地方生计划内录取年龄不得超过26岁。
三、委托培养
(一)军队上线生本人要求委托培养且单位同意的,录取为委培生;
(二)地方考生原则上不录委培生。
四、有下列条件之一者,不予录取
(一) 体检不合格者;
(二) 导师组复试不同意录取者;
(三) 未参加复试者;
(四) 政审不合格者;
(五)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。
我们将于近期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和考核,政审结束后发录取通知,通知书发放时间初步定为6月下旬,通讯地址有变动的请及时告之。
联系电话:010-66936407。
军医进修学院2008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
一、录取分数线
初试英语成绩55分(含54.5)以上,专业成绩55分以上。
二、总成绩计算
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分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,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%,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%;
总成绩=初试总分×0.7+复试总分×0.3
三、计划内录取
所报考导师考生中排名第一且总成绩264分(不含263.5)以上,为计划内录取。
四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列入委托培养
(一)上线考生总成绩排名第二以后者(含第二名);
(二)上线考生本人要求委托培养且单位同意的。
五、有下列条件之一者,不予录取
(一)体检不合格者;
(二)导师组复试不同意录取者;
(三)未参加复试者;
(四)政审不合格者;
(五)转博考生未达到计划内录取条件者;
(六)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。
我们将于近期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,政审结束后发录取通知,通知书发放时间初步定为6月下旬,通讯地址有变动的请及时告之。
咨询电话:010-66936407
|